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最新征地信息
主要涉及以下社区


01



征地位置、面积

本批次被征收
集体土地总面积3.0723公顷
其中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四社区管理中心
迎春社区土地0.4335公顷
百合社区土地0.8380公顷
老君社区土地1.8008公顷

02



征地位置、面积

本批次被征收
集体土地总面积0.7728公顷
其中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四社区管理中心
百合社区土地0.7066公顷
文采社区土地0.0662公顷

以上拟征土地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规定,征收亳州高新区第四社区管理中心土地,确定补偿标准为486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9440元/亩、安置补助费29160元/亩)。
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谯城区调整被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亳政秘〔2020〕117号)规定,据实补偿。
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其中,货币安置按上述安置补助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安置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修订)〉的通知》(亳政秘〔2017〕8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