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发布最新征地公告
涉及这些乡镇村庄

被征收土地位于谯城区古井镇柳行村土地16.6843公顷,古井镇后老家村土地12.1474公顷,古井镇吕楼社区土地0.4668公顷,古井镇张集村土地9.1743公顷,古井镇王辛庄村土地13.794公顷,魏岗镇崔庄村土地10.849公顷,魏岗镇谭楼村土地7.4463公顷,魏岗镇马场村土地8.4071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78.9692公顷,用于G105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一期)建设用地。
(被征收土地分别为谯城区储备地块YGJCY08,北邻单家沟,东邻鸿雁沟,南邻空地,西邻空地;GJCY09,北邻空地,东邻鸿雁沟,南邻空地,西邻规划酒神大道。)
本次征地补偿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执行,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Ⅰ类每亩54400,Ⅱ类每亩51540元。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谯城区调整被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亳政秘〔2020〕117号),据实补偿。
采取货币安置和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办法,对符合《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亳政秘〔2024〕13号)执行。规定的被征地农民,由所在街道、辖区政府核实依法报谯城区人社局办理被征地养老保险。

需要提醒的事
被征地村民应维持征收土地
四至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
凡在此范围内抢栽、抢种的
各种农作物和林木
抢建的房屋和其他构筑物等
不予补偿
编辑 | 刘燕
主编 | 祝本奇
审核 | 王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