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谣进行时
1.近日,谯城区范某坤未经证实,在网络上发布“黑心商家使用病物制作烤肠,七岁小女孩吃了学校门口的一根烤肠丧命”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范某坤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范予以行政处罚。
2.近日,利辛县都某峰为博流量,在网络上发布“一个面包车下来四五个老妇女,到村子里面下迷魂药,不知道弄多少钱”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都某峰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都予以行政处罚。
3.近日,利辛县闫某侠未经证实,在网络上发布“渔沟中学4人打死一名学生”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闫某侠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闫予以行政处罚。
4.近日,涡阳县程某英为博流量,在网络上发布“最近很多青少年失踪”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程某英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程予以行政处罚。
5.近日,涡阳县李某英未经证实,在网络上发布“一高中生被人殴打后喝农药死亡”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李某英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李予以行政处罚。
6.近日,蒙城县陈某为博眼球,在网络上发布“大一新生被听话水蒙骗”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陈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陈予以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编辑 | 刘宏涛
主编 | 祝本奇
审核 | 王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