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祁志强同志任谯城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主任(部长)(试用期一年);
孙荟同志任谯城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局(联动创新区和加工贸易产业园服务办公室)局长(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谯城经济开发区人才科创局副局长职务;
王云平同志任谯城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晓东同志任谯城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统计信息局、应急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过青青同志任谯城经济开发区人才科创局副局长;
张学峰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树清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郑超同志任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坤同志任区房屋征收补偿中心副主任;
陈尧同志任区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大卫同志任区地名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加才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魏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扬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田化英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扬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蒙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蒋庆洲同志的区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葛军同志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魏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